我也推一篇文,是片尾同一作者fox写的,叫 杀戮秀 。我喜欢它的一点是它的文笔真的非常好,语言文字特别有张力!还有就是世界观也满新颖的,主角二人感情线也水到渠成,很自然(是那种绝对信任,强强并肩作战,我守护你你保护我,可以将身后完全托付给对方的爱!) (但这篇文世界观实在是太黑暗了,而目有一些血腥场面,主基调有点压抑,可能会引起人的不适,up根据个人接受程度观看)
《孔乙己》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之一,该作品中的主人公外号孔乙己。文章发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2篇白话小说。据鲁迅资料记载此作出于1918年冬天。
孔乙己有着悲惨的遭遇。小说中的孔乙己这个名字是从小孩的描红本子上取下来的,时间长了,大家就都这么叫。鲁迅先生评价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言以蔽之,责人严苛,责己阔达,自私自利,立场灵活。细究其理,持之有故,然皆以辞词恕己。不欲得其意,空取其辞词,以此两可之言而无穷之辩,终归于为我所用一途也。
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在“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在这篇小说中,作者以“我”的所见所闻所感为主线索,揭示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生活,他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沦落成为当时人们饭前茶后嘲笑的对象,从而深一层次的暴漏了当时的一些社会现状。当然,我在这篇小说中品味到的不仅仅是这种现状,还有更多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的地方。我暂且从小说的三要素来分析这部作品。
孔乙己
他是一个生活贫困,却自恃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在酒馆里,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说明了他的生活贫困,以致地位低下;“穿长衫”,他本人想表明自己的一种身份,一种特殊的身份,在他的观念里,自己不能和其他短衣帮的劳动人民同等,自己是读书人,似乎比他们还高一等。作品中的“排”出九文大钱,更显示出了他生活贫困却死要面子的迂腐。
他是一个年龄挺高的人。我们暂且不去谈他的真实年龄,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青白脸色,有皱纹,有一部蓬乱花白的胡子。作者没有直接对他的年龄进行描写,通过刻画他的外在人物形象来传达这种意思,惟妙惟肖。
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穷困不堪的人。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能是没有钱去买针线去补,也可能是不会补,没有这种本领,当然,也可能是他不屑于做这些自认为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他是一个很可爱并心地善良,可笑又可悲的幽默的读书人。满口之乎者也,说一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来炫耀自己,迷惑他人。讲“偷书”为“窃书”可笑至极,自欺欺人。在自己贫困潦倒时,拿出自己手里仅有的几个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在这样的处境下,能够拿出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一般人也是很难做到的。
无论是怎样的性格和形象,都为作品主题的展现埋下了伏笔。在《孔乙己》中,作者用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来表现孔乙己一个科举失败又以读书人自居的迂腐形象,巧妙的运用对比手法,语言准确精炼,生动幽默。
作品中环境的作用有哪些?
环境主要可分为社会大背景和地方小环境以及人的世态炎凉,环境描写烘托了悲惨气氛。文章开篇交代故事发展的地理位置,鲁镇酒店的格局以及内部环境,咸亨酒店和里面的客人描述,其中语言运用巧妙,深刻生动,使得故事显得真是亲切,情节集中,从而更增加了故事的悲哀。在社会大背景下,封建韵味浓厚,观念深入人心,从而深刻写出了当时的人们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程度。总之,环境的描写凸显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和当时人们的悲哀,有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味道,有这样的环境,何苦不出现这样的悲剧呢?
作品是怎样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
文章主要是分三个大的部分来交代的。首先,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环境,为下文介绍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做铺垫。其次,着重介绍孔乙己的肖像、社会地位、言行以及性格,孔乙己的读书经历说明了封建制度的罪恶,等级观念辅食了当时人们的心灵,实属可悲,作为整个故事的开端和发展环节。最后,写的是孔乙己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的结局,从孔乙己最后一次喝酒以及当时的凄凉处境来看,他的死是必然的,使得故事达到了高潮,以至结局。
这部小说通过对孔乙己一生悲惨的描写,残酷的科举制度的罪恶,表现了群众的冷酷麻木,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朽。也表明了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整个社会的悲剧,从而更加深了作品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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