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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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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6: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了来了,《千秋》全国推广大使来了!强推《千秋》啊啊啊啊!古耽武侠不可错过之作,神经病魔君攻×残残残血道士受,亦师亦友,纵览江湖纷争,政局更迭。想知道俩三观不同的人是如何谈恋爱的,就快来看千秋!!!广播剧已完结,动画《山河剑心》第一季已完结,和广播剧是同样的cv!!!毛毛老师的晏无师和非磊的沈峤!!!上头无比,听了就知道。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孤独的沦陷和解脱---《百年孤独》读后感
  每个人由于天生基因、后天经历的不同,其眼里的世界都不尽相同。当一个人把自己眼里的世界,用无论音乐、绘画或者文学等任何形式表现出来时,其他人哪怕再客观,对作者了解再深入,也会根据认知力的局限的或受已有的观点和喜好的影响,对其产生形形色色有偏差的解读。即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除了阅读《百年孤独》和准备写这篇文章前看了“百度百科”对这本书的介绍外,没有同作者更多的交集,也没有对作者生活的那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习俗有任何的了解。并且,我有我的个性和经历,我具有搞技术工作的人的理工科思维方式。因此,注定我的这篇文章,不乏个人的主观感受和看法。
  这本书我连看了三遍。
  第一遍,我被其天马行空怪诞离奇又顺理成章妙不可言的表述方式吸引。当时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内涵太丰富,而以我的智商,未必能领略其中一二。我在顶礼膜拜中迫不及待地看完这本书,对其中重复使用的N个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人名,以及错综离奇的人物关系也无暇梳理清楚。就如同堕入一见钟情的情人的情网,被其富有独特气质和魅力的外表,蕴含太多灼见的思想吸引,难以掩饰倾慕之情,急于了解关于他更多的东西。同时,受书中人物无望的孤独气质影响,我的心仿佛也逐渐冷却冻结。
  第二遍,由于是紧接着看的,我依然处于热恋状态,在我亲自赋予情人的闪耀光环中,在其幻景环生、深邃宽广的怀抱中,我又一次忘情畅游,洞察人间细微、领略世间万象。而心中那份孤独,更加冰冷坚硬 。
  第三遍,还是紧接着看的,但由于见惯和了解的深入,情人头顶的光环已不那么耀眼夺目,热切的心情也逐渐恢复冷静,我才可以按照自己理解能力的节奏沥清人物的名字和关系,才可以用心领悟作者每一个表象后隐喻的事实。此时,心中冻结成块的孤独,已到了我不愿容忍的地步。
  不得不承认,《百年孤独》非同寻常的表现艺术,就像梵高压抑迷乱的画作,巴赫深沉悲壮的乐曲那样,具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它能巧妙地拨通读者大脑中前所未有的神经元连接,令你同作者感同身受,欲罢不能地随着作者的牵引穿越百年沧桑,阅尽马孔多那个特定时空里,个人情欲的巅峰和心灵的谷底,家族注定的兴旺和无望的衰落,社会暂时的繁荣和实质的倒退,最终看透世相,沦陷于孤独。对于我来说,这种孤独让我觉得自己的内心就象一截死去的木头、一块冷漠的冰块或一坨坚硬的钢铁,可以刀枪不入但失去了女人柔情似水却具有渗透化解以柔克刚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幸福感和优越感。这不是我喜欢的状态。岁月的磨砺虽然也给了我的小心脏一个坚硬的外壳,但只是为了呵护内里的柔软、温暖。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比马尔克斯有智慧有想法的不乏其人,但能把这些智慧和想法表达出来,让人们喜欢看,能打动人、震撼人,甚至对读者产生更久远实质的影响,需要的是表达的艺术,而马尔克斯恰恰掌握了这门艺术。
  若要深入挖掘这本书的在表达方面的艺术,那我不知还得看多少遍,而且得写成一本书而不是一篇文章就能敷衍。这里先从大的方面分享几点我对这本书表达艺术的粗浅认识。
  1、场景
  这里先谈一谈我对梦的认识,以为我表达对这本书魔幻般场景描写的看法作为铺垫。虽然我对梦没有系统深入的研究,但我看过有关梦的科普知识,翻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以及了解过其它关于梦的零零碎碎道听途说。我也有将以上知识融合后为自己解梦的经验。以我的认识,梦是人的身体状况、周围环境、所思所想、亲身经历等多方面综合因素在潜意识里的反映。
  看到马尔克斯魔幻化的场景描述,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马孔多寻找与新兴发明连接的捷径时,经过的那片天地间一片永恒的幽暗、开辟出来的道路转瞬被新生植物再次封闭的着魔之地;费尔南达生活的那个阴风惨惨、三十二个钟楼的丧钟齐鸣、经年累月每天午休传来的刻板消沉的钢琴曲、墓园长砖铺地的深宅;老年庇拉尔·特尔内拉开的饲养草鹭、鳄鱼、响尾蛇等动物,弥漫着混沌初开气息的“万牲妓院”……令人不可思议又觉顺理成章,不同于现实社会又源于现实生活,其象征意义同作者要表达的意图映射得如此完美,与梦境同出一辙。我不禁惊叹作者简直是一个通灵的人,一个造梦者。在作者营造的一个个梦境中,我们的潜意识或者说第六感积极调动起来,感受我们白日生活不曾有过的感受,深入作者思想的深处。
  2、人物
  马尔克斯塑造的人物,个性鲜明,甚至可以说极端、夸张。比如,对科学痴迷到不惜灼伤身体、烧毁房屋最后发疯被捆于栗树上至死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超然脱俗到一切随性、不喜欢穿衣服、不谙人情世故、最后飞升上天,美得令男人看一眼便堕入情网不可自拔、浑身散发着令男人致命的诱人体香而自己浑然不觉的美人儿蕾梅黛丝;未出生时就在腹中哭泣,发动过32场起义,冷酷到对任何人没有感情,最后靠重复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的的奥雷利亚诺上校……艺术总是高于生活的,书中一个个鲜活的形象,是作者对众生百态洞悉后的提炼。
  3、基调
  这本书描写的无疑是一场场悲剧。比如充满活力的乌尔苏拉老去后无力挽回的家庭衰败;感情强烈、勇于反叛的丽贝卡自丈夫死于枪杀后将自己囚禁于家里孤独至死;寄托家庭重望的何塞。阿尔卡蒂奥没有成为教皇,却被曾经一起玩乐的伙伴溺死于水池;书中最纯净完美的一抹亮色小蕾梅黛丝,怀着一对双胞胎死于投错杯的鸦片酊;革命轰轰烈烈却无任何意义;科学被遗忘;宗教表面上的庄严实质上的荒诞;几千名被镇压杀害的香蕉园工人随着漫长的雨季和政府掩盖真相的宣传被人们遗忘;随着羊皮卷谜底的揭晓,延续百年历经风雨变迁最后只剩下一个人的家族被飓风卷走,永远不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隐喻了作者对国家对民族的忧患意识,用悲剧的方式表达更具震撼力,更发人深省。
  4、其它细节
  这本书可以说从头到尾,字字玑珠,语言风格我前所未见,有时候甚至搞不清楚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但即使这样都觉得很好很自然,比我所看过的其他任何文学作品更能深入人心。举一个例子:“有这位勇士的陪伴时间流逝得飞快,它的名字带有怀旧色彩,他的手指移动棋子时的轻微颤抖不易察觉”。
  这本书描写的不是表面人们看到的或人们宁愿认为的现象,而表现的是最原始、真实的人性。比如阿玛兰妲表面大家看到的是一个温柔端庄、负疚自责的处女,而在背地里却在后辈身上寻求有不伦之嫌的慰藉。
  这本书处处藏匿着作者洞悉世相的智慧闪光。比如:和奥雷利亚诺比吃的“母象”总结的进食技巧:不是靠人为的刺激而是拥有精神的绝对平静;老年失明的乌尔苏拉依靠自己补偿性发达起来的其它感官,及凭百年来的生活经验培养起来的直觉,比眼睛看得见时更能抓住本质,明察秋毫……
  这本书是马尔克斯40岁时完成的,马尔克斯关于《百年孤独》的写作意图叙述为 “我要为我童年时代所经受的全部体验寻找一个完美无缺的文学归宿”。从书中可以看出马尔克斯的童年应该经历了很多不幸,这些不幸刺激着一个天生的文学家敏感而富有洞察力的心灵,随着岁月的增长不但没有淡去,而是时常在梦中以各种形式呈现,并且随着作者对人类社会和人性认识的不断深入,轮廓更加清晰。前面说过,这本书内涵太丰富。首先我领悟有限,其次在一篇文章里不可能尽书,暂且分享如是。
  最后再提一句,以作为我对看这本书入戏太深而引起孤独心境的一个交代。每个人眼里的世界是不同的,每个人有自己特有的气质,每个人最好寻找适合自己的精神归宿。书中的羊皮卷预言了布恩地亚家族的灭亡,可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谁能预言得了,也许是理论物理揭示宇宙起源那一刻,那一刻又何时能够到来。也许我们的生活的星球终将毁灭,但史蒂芬。霍金说了我们要抬头望星球,不能光低头看脚下。只要悲观存在,乐观就不会死亡。
  呵呵!恭喜我,心中那截死去的木头焕发出生机、那块冷漠的冰块如春水消融,那坨坚硬的钢铁成为盔甲,呵护我内心的柔软、温暖。

《穿堂惊掠琵琶声》成熟男人的绝美爱情啊,我之前一直看不下去老男人谈恋爱,会顾虑太多,也看不下去细水长流的爱情,感觉就很平淡无味,但是!!!直到我看了这本后,上面两个问题都不存在了,这种进退有度,一句“你想要的爱情是什么样”就能确定对方爱自己的爱情太美好了,不需要口头许下很多承诺,但是你所知道的爱情中的承诺我都会做到,懂你、敬你、尊重你,告白时会先把以后会遇到的现实问题剖开来告诉你,再让你做决定。忠于爱情,又不止忠于爱情,老男人的爱情真的太美好了,强推啊,另外,广播剧也配得非常好,最近一周都陪我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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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15: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大家说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最高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在火车上读完了整本百年孤独,故事以一个猪尾巴孩子开始,以一个猪尾巴孩子结束,好像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故事最后说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将不会延续,可能这只是作者的美好夙愿。不可否认这个故事十分精彩,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难读懂。有人在爱情中孤独,或在梦想中孤独,孤独的仅仅只是没有人理解,没有人陪伴,而在他们孤独地坚守过程中陪伴他们的只有他们所坚守地东西。造成这些悲哀的不仅仅是他们自己,而且有事与愿违的世俗。

  撰稿:三管理部——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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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4: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年孤独读后感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说是打算写篇读后感,却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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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0 14: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年孤独之读后感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 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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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0 08: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年孤独读后感

  行销全国的《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曾自称他最好的作品其实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确,相比《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读性更强。它讲述了一段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几乎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柏拉图式的,羞怯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

  小说开始于乌尔比诺医生,他前来检查挚友阿莫乌尔的遗体。阿莫乌尔在60岁的时候自杀,为的是不再变老。医生回到自己的家中后,因一只鹦鹉迎来了自己的死亡。主人公阿里萨选择了这个时候向乌尔比诺的妻子费尔米娜表白了心迹,但是她被他的唐突,以及自己所感到的内心深处触发出的情感所吓退。当他们都年轻的时候,她和阿里萨互相交换了许多炽热的情书,并且曾经决定结婚。而再次见到他时,费尔米娜却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并对他说“忘了吧”。 阿里萨则珍守着对她的渴望,并且决心为她保持童贞直到他们最终能够走到一起。然而他很快发现自己用放纵的生活来排遣分离的空虚,费尔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成为了他忠实的伴侣。而医生本人也有着相似但比较简短的一段前事。

  只有在乌尔比诺死后阿里萨才重新检视对费尔米娜的爱情,他慢慢地通过自己的文字消弭了两人之间的隔膜。在一次船上的旅行中,年迈的一对发现自己重坠爱河。费尔米娜担心这桩情事可能引起的丑闻,于是船长升起了一面向代表霍乱流行的黄旗,护送着这自我放逐但永远不分离的爱情。

  曾经也为爱痴狂,这是霍乱时期的爱情最闪亮的见证。我着实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的耐心,也正因如此,他等来了他想要的结果。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就是一纸最美、最刻骨铭心的情书。

  虽然我无法感受到古言岁月不饶人的无奈,也无法体会到阿里萨对年老死亡的恐惧,但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们有自己未完成又放不下的事情吧,所以才有如此胆量将自己这一生都献给了一场爱恋。我们该以怎样的过程走完这一生,年老时我们又能以怎样的心情回忆我们的现在,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给予了我们一份答案。这是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对爱情的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

  相比现实,故事里的人找爱人的理由永远千奇百怪:王子要用水晶鞋才能找到灰姑娘,薛宝钗要那有玉的人来配,紫霞仙子说谁能拔出我的紫青宝剑便是我命定的良人……无论古今中外,总有一些人为了爱可生可死。我们踽踽独行在人世间,当遇到一个足以心动的人,以后的人生如何,大家都无所谓了。连那样宝贵的性命,也打算随时给爱情作了祭品。一个个一头扎进这情爱苦海,宁愿永生永世不得超生。就像等待了半世纪的阿里萨,只为了年轻时的一场爱恋,赌上了他的大半生。“如果记忆是一个罐头,我希望它永远都不会过期,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在灵魂最温柔的一隅为另一个人重复这段话,为了我们即将封存的一万年。

  书中描写的爱情,是那么自相矛盾却又合情合理。那么悲伤却又充满着狂喜。那么苍老无助,却又在某个瞬间,永远年轻。我觉得,阿里萨的爱情,虽然寂静无声,却很美,很动人。那些被仁慈的上天挑选出来特别垂顾,享受这样爱情的幸运的女人,应该感恩。可当我终于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却疑惑了,53年7个月零11天的等待,到底是不是爱情。如果是,她在私定终身的那一刻为什么逃走了?如果不是,那些往来的信件和矛盾的焦虑又算什么? 在她遇难守寡时他的出现无疑给了她生活下去的希望,可那应该叫做感激。而他50几年的寻花问柳背后,所保持的内心的贞洁,是否是种不甘心的征服欲? 没有人能给我答案,写这本书的人已经去了,带着他对爱情独特的理解和他的旷世之恋去了陌生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小,尚不能看出灵魂,我只在意那儿女情长。也许是我过于浅薄,那盛大过霍乱,盛大过时间的只有爱情。我爱你是种以此为终极的习惯,不欲以别的习惯来替代。我亲爱的阿里萨,他喜欢过那么多姑娘,唯一爱的只有她,为了爱她,等待了大半个世纪,终身不娶,一边爱一边恨,不敢独自死去,直到古稀。爱她年轻时的美丽容颜,更爱她年老色衰的灵魂,唯爱能永恒,爱,是他这辈子做过最美好最完整的事儿。

  我们可以老了再相爱,但我们一定要去爱,因为,“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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