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基本法》!!!by长洱,竟然没人推!!是一本偏剧情的文。可以说是女主角穿越,感受三个世界,通过不同时空的故事和背景最终还老林一个清白的故事。既魔幻又现实。但我更愿意说它是一个“普通人”林朝夕在老林和伙伴们的帮助鼓励下努力追赶“天才”裴之,并成为天才站在他身边的故事。当他们最终站在一起的时候,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大哭][大哭][大哭]太感动了!!![大哭][大哭](PS:开始可能有一点无聊,感情线推进很慢,但一定要坚持下去!!!一定!!!!!)
鲁迅的“北漂”岁月——《鲁迅与他的北京》读后感
对于我这一代以及上一代人,鲁迅曾经是唯一的选择。在他们,或许是由于“一元化”的历史背景。在我们,只是因为文化的贫瘠。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晋南农村,似乎找不到别的书籍,只有课本中的鲁迅,成为孩子们的良师益友。
记得某位老先生说过,我们是喝着狼奶长大的。或许是因为这个理由,我们多少变得有些口味刁钻。后来,看的书多了,仍然喜欢着鲁迅,觉得他的文字有劲道,有嚼头,而其他人的太过绵软,太过平淡。
读大学的时候,挤七个人的宿舍,厕所成为幽静的去处。喜好抱着《鲁迅选集》(西藏人民版),点一根烟,蹲在那里读。借用孔子夸赞颜回的话,一卷书,一支烟,人也不堪其臭,奇也不改其乐。
烟酒不分家,说过烟,来说酒。曾经不理解,古人以《汉书》佐酒是如何佐。直到有一天,遇到伤心事,自斟自饮,拿了《纪念刘和珍君》来读。读到流泪,于是又嘲笑自己的流泪。原先只能喝二两,那次居然喝了半斤。
因为喜欢其文字,所以想了解这个人。看了李长之、钱理群、王富仁、林贤治写的传记,最喜欢竹内好的《鲁迅》,因为其中熔铸着作者的生命体验。看了许寿裳、萧红、林语堂、钱玄同的回忆文字,诧异于林语堂笔下的鲁迅,竟然是位侠客。批评鲁迅的人很多,我也知道他并不完美,但是又怎样呢,他已经融入我的人生,“是我们的人”(胡适语)。
直到做了编辑,听说有这么一部书稿,是关于鲁迅的。于是,要了来,成为本书的第一位读者。简单来说,《鲁迅与他的北京》是《鲁迅日记》中“北京部分”的注释。但是,这本注释使得原本干瘪的文字丰满、具体,成为栩栩如生的画卷。
鲁迅早年来往于当铺与药房之间的记忆,似乎是全部人生的起点。他第一个笔名为“戛剑生”,取冯谖弹铗的典故,既感慨自己的贫困,又隐隐想要有一番作为。因缘际会,他来到北京,成为一名光荣的“北漂”。一番闯荡,虽然留下满身伤痕,但也成就了赫赫威名。一直到今天,他虽然早已不在江湖,但江湖仍有他的传说。
本书的作者以关注细节著称,而这些细节值得读者去品味。随便举两例。鲁迅初到北京,曾在虎坊桥讲授《美术略论》的课程。他的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下午四时赴讲演会,讲员均乞假,听者亦无一人,遂返”,“上午九时至十时在夏期讲会述《美术略论》,初止一人,终乃得十人,是日讲毕”。1932年,返平探亲,在北师大演讲,“在大风中讲了一小时之久,四围的人都没有人听见,只是瞻仰风采而已”,当时听众近两千人。
另一条。章介眉是鲁迅姑祖父的族人,于1916年10月6日访问鲁迅,鲁迅于当月10日回访。但是“来访时未见,回访时也未见”,成为他们仅有的交往记录。为何这般生疏?因为,章介眉与秋瑾、徐锡麟之死有关,鲁迅在心理上对他有排斥。那为什么又要回访?因为他是鲁迅的长辈。这段掌故,与《论语》中阳货拜访孔子,孔子回访阳货的记载非常类似。
书中类似的细节,所在多有,值得读者去发掘,去体会。通读全书,仿佛追随着鲁迅的脚步游览老北京的大街小巷,并同生活于其中的、形形色色的人交流,民国初期北京城的人生百态经由作者的描绘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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